「川普太小」T卹標語演變為美國最高法院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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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克·布里頓

華盛頓(路透)-“ 「太小」——加州一名律師原本打算將這句話嘲笑前總統唐納德·川普,並打算貼在T 恤上——卻成為美國最高法院另一場探討商標法與言論自由權交集的鬥爭的中心。

法官們將於週三聽取美國專利商標局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辯論,該裁決推翻了該機構駁回律師史蒂夫·埃爾斯特(Steve Elster) 2018 年“特朗普太小”商標申請的決定。 問題在於,正如下級法院所認定的那樣,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批評公眾人物的言論自由的保護是否超過了該機構對川普權利的擔憂。

該機構將試圖說服法官支持 1946 年的聯邦法律,該法律禁止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帶有個人姓名的商標。 總統 在它看來,川普政府正在尋求保護他在 2020 年美國大選中擊敗的川普,以免他的名字在商業中被盜用。 川普本人並未參與此案。

埃爾斯特認為,有利於政府的裁決將使政客對有關他們的言論進行不當控制。 另一方面,該機構表示,像埃爾斯特這樣的商標可能會透過賦予特定人某些字詞的合法所有權來限制其他人在政治議題上的言論自由。

商標保護商品來源的識別符,例如品牌名稱、標誌和廣告口號。

近年來,最高法院以言論自由為由廢除了兩項商標法。 2017 年,它做出了有利於亞裔美國搖滾樂團 The Slants 的裁決,反對禁止「貶低」商標的禁令,並有利於藝術家 2019 年,他在“FUCT”品牌糾紛中反對禁止使用“不道德”或“誹謗性”商標。

受川普與美國交流的啟發,埃爾斯特申請了「Trump Too Small」商標用於T恤上 2016 年 3 月共和黨總統候選人辯論期間。

川普早些時候試圖透過稱盧比歐為「小馬可」來詆毀他。 盧比奧在維吉尼亞州的一次競選集會上回應稱,他的對手的手小得不成比例。 川普在辯論中為自己的手的大小進行了辯護。

“你看那雙手,手小嗎?” 川普問道。 “如果它們很小,其他東西也一定很小。我向你保證,沒有問題。我保證。”

艾爾斯特告訴最高法院,他的商標使用雙重含義來批評川普,同時表達了他對「唐納德·川普整體執政方式的渺小」的看法。 艾爾斯特提出申請時,川普是總統。

該機構根據 1946 年法律拒絕了該申請。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後來推翻了這項決定。

“我支持川普”

代表拜登政府的美國副檢察長伊麗莎白·普雷洛加在一份簡報中向最高法院表示,1946 年的法律與法官最近宣布無效的兩項法律不同,因為它沒有根據申請人的觀點限制言論。

商標局表示,該法律旨在防止一個人的名字“被利用來獲取他人的商業利益”,並被用來拒絕具有積極含義(“更好與拜登”、“我支持川普”)和中性的商標。那些(“奧巴馬睡衣”,“皇家凱特”)以及批評訊息。

Foley & Lardner 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喬納森·莫斯金(Jonathan Moskin) 代表該機構撰寫了一份支持該機構的簡報,他表示:「我認為,為埃爾斯特註冊(商標),並不會以任何方式真正增強他的發言權。」國際商標協會,代表各個商標所有者。 “他可以把他的口號放在任何他想要的地方——無論他是否獲得註冊。”

莫斯金還表示,最高法院六月做出的一項商標裁決——法官們在模仿其著名威士忌酒瓶的狗玩具糾紛中做出了對傑克丹尼公司有利的裁決——可能已經「稍微拉回了」斯蘭茨和布魯內蒂先例。 。

埃爾斯特在提交給法院的一份簡報中寫道,1946 年的法律“實際上禁止註冊任何批評公眾人物的商標,儘管它允許他們註冊有關自己的積極信息。” 埃爾斯特指出,「Joe 2020」和「Hillary For America」已註冊,但「No Joe in 2024」和「Hillary for Prison 2016」根據法律被拒絕。

金門大學法學院教授塞繆爾·恩斯特撰寫了一份支持埃爾斯特的法庭簡報,他表示,政府獲勝將為那些希望阻止商標批評他們的政客創造「質疑否決權」。 恩斯特也表示,相關法律並沒有進一步推動商標法防止市場混亂的總體目標。

恩斯特說:“沒有人會誤以為唐納德·特朗普在銷售 T 卹,指責他太小了。”

(布萊克布里頓駐華盛頓報道;威爾鄧納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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